JPEX案|兩苦主入稟追JPEX相關公司185萬 稱出席林作講座後開户

社會

撰文: 陳曉欣

發布時間: 2024/06/04 19:14

最後更新: 2024/06/04 21:1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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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作(中)。資料圖片

兩名投資者稱涉相信林作稱JPEX持牌可信,投資約185萬元購入泰達幣,證監會其後指JPEX無牌,苦主欲提款時始發現款項被轉走。兩人日前入稟區域法院,向JPEX相關公司等7名答辯人,追討24萬泰達幣或約185萬港元。

兩名原告為Chan Wing Yan(音譯陳詠欣)及Lee Sung Him Herbert(音譯李晨謙);答辯人依次為澳洲註冊公司JP-EX Crypto Asset Platform PTY LTD、香港註冊公司WEB3.0 Technical Support Limited、3個區塊鏈錢包地址的持有人、香港註冊公司Kangarooss Limited持有的場外交易所Coingaroo之總經理趙敬賢,以及任何透過實施、協助、參與,導致兩名原告把資產轉移予上述被告的人。

入稟狀指,JPEX在2021年中起在港廣泛宣傳,透過廣告或與林作、陳怡、蔡曉東等意見領袖(KOL)及答辯人趙敬賢合作推廣。

原告陳詠欣指曾出席自稱JPEX合伙人的林作的講座,以及追蹤林的社交媒體,林不斷強調JPEX可信、穩定及可盈利。林作等人曾分享其JPEX邀請碼,以吸引客人加入及存款。此外,JPEX向公眾稱年回報達至少19厘。

由於相信林作指JPEX持牌,兩名原告分別於2023年開立共3個電子錢包帳戶。陳其後使用林作的邀請碼在Coingaroo加入JPEX計劃「JPP Launchpad」,轉帳共185萬元到答辯人趙敬賢的戶口購入泰達幣。

同年9月13日,證監會發聲明稱JPEX為虛擬資產交易平台,原告欲提取資產時,發現JPEX以高昂手續費限制用戶提幣,其早前存入電子錢包的款項,均在5分鐘後在未獲授權下被轉至不明帳戶,涉及24.7萬泰達幣,惟帳面仍顯示原有款項。

原告指,被告違反受託人責任,要求法庭聲明第1至4及第7答辯人,以信託形式替原告持有合共約24.7萬泰特幣,並頒令禁制答辯人動用涉案資產,要求答辯人重組或償還款項。若答辯人未能償還,要求法庭頒令答辯人追查失款下落及作出相應賠償。原告另提出替代方案,要求答辯人趙敬賢賠償185萬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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